来源:中国经济网
9月26日,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传播法治理念 倡行共治共享——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宣贯一周年高峰论坛”在京举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出席会议并讲话。
滕佳材指出,根据媒体民意调查显示,新法实施以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新法实施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可喜可贺。一年来,总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推进新法的实施宣贯,基本建立了与新法相配套的新的法规制度体系,陆续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等12部与新《食品安全法》配套的规章制度。按照新法的风险管理原则,对高风险品种实施飞行检查、体系性检查,并探索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从今年12月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始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ABCD四个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监管,进一步提升科学监管水平。通过新法的贯彻实施,实行食品流通和餐饮两个许可“二证合一”,积极推动了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据测算,仅“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一项中,换证审查就可减除企业负担4.39亿余元,在全国大约可以减少300万左右的许可证发放量。此外,总局大力推动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密集发布了新法和配套法规的解读和监管信息,通过正面宣传引导,讲好中国食品安全法故事,宣传中国食品安全的良好形象。
滕佳材表示,新法实施宣贯只迈出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长征的第一步,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普法是良治的前提,今后任务关键是让新法落地生根。他强调,一是要抓好企业主体这一基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首先要学好新法更要严格遵法、守法。要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要增强守法诚信意识,真正让新法落实成为内化于心、见诸于行的自觉行为。二是要抓好监管部门这一关键。各级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全面把握新法原则和理念,把法律每一项规定落实到监管执法之中,会用法、用好法,履职尽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三是要抓好政府统领这一保障。各级地方政府要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属地管理法定职责,把好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四是要抓好社会共治这一支撑。公众要依法维权参与治理,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自律建设,勇于破除行业潜规则,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新闻媒体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同时,食品安全宣传要弘扬正能量,报道要真实、公正,避免夸大、虚构、渲染。食品安全关系人人,也需要人人关心、共同治理,最终实现人人共享。
论坛上,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新法实施宣贯情况、食品生产监管与企业主体责任、食品流通监管和社会共治、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等工作情况。基层监管人员、法学专家、协会代表分别畅谈了新法实施中的经验。30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还共同签署了食品安全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