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1月18日,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并讨论了食品标准清理整合以及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标准工作汇报,审议了31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含修改单)送审稿。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王明珠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明珠强调,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汪洋副总理1月6日在食品安全标准专题会议上特别强调要把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加快制定最严谨的标准,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王明珠指出,卫生计生委、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联动协作,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目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着环境因素导致的食品污染、种养殖过程农兽药残留超标、致病微生物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非法添加以及滥用添加剂等诸多问题,需要通过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为监管提供支持。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仍存在基础研究落后、保障水平较低、与国际标准对接程度不足、标准执行能力有待加强等薄弱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任重道远。她提出,按照汪洋副总理对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提出的“补齐短板、强化基础、提升水平、严格执行”四点要求,要着重加强五个“合作”:一是加强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的合作,夯实标准制定基础;二是加强标准制修订的合作,构建更加开放的标准工作环境;三是加强标准跟踪评价的合作,促进标准改进和完善;四是加强标准宣传培训的合作,促进标准贯彻实施;五是加强标准解释的合作,做好标准问题的风险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