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2014年6月23日,巴西公布采用在包装食品标签上强制性说明敏感人群食物过敏或食物不耐受的公认来源规定的决议草案No.29。
该决议草案采用了在包装食品标签上强制性说明敏感人群食物过敏或食物不耐受公认来源的规定。
该决议适用于没有消费者在场的情况下包装的食品、配料、食品添加剂、工艺辅助剂和原料,包括那些打算专门用于工业加工和食品企业的产品。
该决议补充了2002年9月20日的,批准包装食品技术法规的决议No. 259,以及2003年5月16日的,规定在麸质存在的销售食品上强制性提供信息的法律10.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