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食品报
据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前不久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44号修正案,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1.2.4成分的标示、1.3.1食品添加剂、1.3.3加工助剂。
依据A1075号申请《皂树皮提取物作为食品添加剂》,批准皂树皮提取物作为乳化剂用于饮料,并规定在碳酸水、矿物质水、含糖碳酸饮料、果蔬汁、水基风味饮料、配方饮料、啤酒及相关产品、烈酒及利口酒、其他酒精饮料中的最大用量为40mg/kg,在咖啡、咖啡替代品、茶、草药茶及类似产品中的最大用量为3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