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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药用转食用 进入食品领域却无生产许可证
人参药用转食用 进入食品领域却无生产许可证
时间:2013-12-23 03:37:30
人民网北京12月20日电 中国,人参的“产量大国、产值小国”。
中国的人参产区以吉林省为主,全省人参产量约为全国总量的85%。今年10月的吉林人参收货季,鲜参销售价格节节攀升,达到80元/斤以上;而在去年,鲜参的收购价大约在40元/斤,2009年的收购价格只有不到20元/斤。
尽管人参价格在一路飙升,但现实情况是中国人参产业在全球市场上创造的总产值却仅仅占比4%。在“药用转食用”的道路上,多年来国内人参产业进展缓慢——这不啻为中国人参产业难以深入挖掘人参产品高附加值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初:只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
在20世纪90年代前后,中国部分人参制品被允许作为食品在市场上进行销售。但是在2002年,卫生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该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印发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其中,人参被列入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这标志着人参被局限于保健品食用范围,凡是以人参为原料的制品不能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此之后,我国市场上找不到以人参为原料的合法食品。
这次政策性的限制无疑对我国的人参产业造成了一定影响,早年我国的人参价格长期处于低迷的态势,甚至不时卖出“萝卜价”。但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在过去二十年中,韩国高丽参长期保持高价位。
由于当时政策所限,我国人参的二次加工、开发利用存在明显不足,使得我国逐渐沦为很多国家人参产品的原料基地。就在我国的人参产业还停留在种植人参、原料参出口的粗放模式时,其他国家如韩国等,已经开始从我国购买原料人参,加工制成产品以后以成本价格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卖到欧美、东南亚,亦或大量返销回我国。
“参”在征途:从药用到食用的放开
政策在将近十年之后有了松动。2010年7月吉林省人民政府第19号文《关于振兴人参产业的意见》第八条指出,要积极做好人参进入食品的试点工作,抓紧制定人参食品标准。按照食品安全和产业发展相统一的原则,尽快制定出台人工种植人参食品系列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标准要搞好科学论证,充分听取有关专家、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见,确保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企业标准要在试生产前备案。
同年9月21日,国家卫生部也同意在吉林开展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工作。限定在吉林省内开展,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
我国人参自此开始经历从药用到食用的扩展,虽然只是在吉林进行试点扩展,但也是迈出了重要一步。不过政策带来真正曙光却是在2012年。
2012年卫生部发布了《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人参(人工种植)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我国人参产业可谓是一个利好消息。人参作为新资源食品得到获批,将有望从政策法规上为我国人参产业的积极发展提供保证。
据了解,在此之前我国的人参出口中,80%出口的是原料人参,虽然产量相较其他国家比较庞大,但是从产业高度看,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不仅我国的人参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