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随着京津冀地区签署大气治污责任状,削减燃煤无疑成为地方政府头上最大的“紧箍咒”,也被认为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关键所在。《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随着大气治污责任和考核细则的逐步明确,和福建出台“禁煤令”相同,包括兰州、北京等地都开始提出提高燃煤质量指标,禁燃低卡煤的要求。
随着煤炭能源结构开始逐步转向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业内估算,耗煤量年减将超亿吨,煤炭“黄金十年”恐难再现。
问责 多省市频出“禁煤令”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之后,福建热值在4500大卡煤炭库存耗尽之后全部禁用,改烧5000大卡以上的。”福建某电厂采购人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计划》)出台后,整治大气污染责任开始逐步下放到地方政府,和福建出台“禁煤令”相同,包括兰州、北京等地都开始提出提高燃煤质量指标,禁燃低卡煤的要求。
“到2017年,全市燃煤总量比2012年削减1300万吨,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10%以下,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0%以上。”北京市市长王安顺日前表示。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环保局12日会同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质监局发布《低硫散煤及制品》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重点降低北京市民用散煤污染排放率,通过严格设定煤炭含硫量等指标,从源头上减少燃煤污染排放。
记者了解到,煤炭作为我国工业生产、发电和供暖的主要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耗中占比最大,但和天然气、风能等清洁能源相比,燃煤会产生颗粒物(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其中苯烯物和燃煤形成过程中的重金属,对人体危害突出,也被认为是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所在。
“以北京市为例,全北京市的二氧化硫排放几乎全部来自于燃煤,燃煤氮氧化物排放率约占全市20%,PM2.5排放率占全市16.7%。”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副处长刘炜表示。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到2017年,全市燃煤总量比2012年削减1300万吨,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目前,北京市燃煤总量为2300万吨,仅占京津冀燃煤总量的约7%。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禁燃低卡煤缓解燃煤污染外,近日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等联合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并且规定了减少8000万吨燃煤消耗的硬指标,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纷纷宣布要淘汰燃煤发电,改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其他省市最近也提出了类似要求。据业内人士透露,最近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就今年冬季然气供应问题召开数次会议,正是在协调各个省市为了完成削减燃煤指标后“突增”的天然气供应需求。
“这次问责力度很大,除了总量控制要考核以外,燃煤削减、环境准入、淘汰落后等方面都要单独进行考核,一旦完不成负责人会被‘一票否决’,因此各个地方政府压力很大,这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河北省一位政府官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