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长期以来依靠出口与投资拉动经济发展,没有很好地解决分配问题,因而无法通过拉动内需的高速增长来解决经济持续发展问题,因此建议改革目前政府收的多而老百姓分的少的财政体制,扩大分配,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一、降低企业与老百姓的税负,清理税费
当前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税负都比较重,除了法定的税收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行政规费,导致企业无力搞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也无力给员工加工资,个人则无力去扩大消费改善生活。这势必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后劲,影响“两个翻番”的顺利实现。事实上,我们改革开放三十年最大的经验就是“放权、让利、开放”,让利就是政府要少收一点,企业和老百姓要多分配一点,这样企业效益好了,市场搞活了,经济上去了,税基扩大了,国家的税收总体上也不会减少。同时建议中央政府要大刀阔斧地对现行的各项行政规费予以清理废除,切实降低企业与老百姓的负担。
二、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减少转移支付
当前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匹配不合理,财权过于集中在中央政府,而且对于欠发达地区,中央政府往往“先征后返”的作法,这就容易导致“跑部钱进”现象,一是降低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容易滋生腐败,三是容易让地方政府产生争当贫困地区的现象,养成“中央的钱不拿白不拿”,而拿来又不珍惜使用的习惯。建议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要相统一,即要求地方做什么事,需要多少财力就直接留给地方多少财政收入,不要先征收上来然后再转移支付下去。
三、政府要量入为出,减少投资,维持收支平衡
目前各级政府普遍开支比较大,基础建设、形象工程导致投资很多,产生的效益却非常有限,政府钱不够用,就想方设法广开税源多征税。因此建议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完善严格的财政预算制度,同时要少投资甚至不投资,把投资的事情主要交给企业去办。同时要调整对于地方官员的考核标准,把能否做到自负盈亏、收支平衡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对于收支不平衡的地区,要采取对口支援、“授人以渔”的方式,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早日脱贫,而不应任由、甚至在事实上鼓励那种成天叫穷要救济的作法。
四、政府要精简机构、节约开支
目前我国公务员人数相对偏多,公务开支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较大,政府应当一方面大力进行机构改革、精兵简政,提高政府运作效率;另一方面要节约开支,特别是三公经费的开支。首先,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其次,应推进对“三公”经费的审查;最后,要建立“三公”经费的监督制度,接受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以及老百姓的监督。
五、开征税费权力要集中到中央,减免权则下放到地方
目前要征收税费往往地方政府就能决定,要减免却要经过中央政府批准,这一现象极不合理。为了避免乱征收税费的现象,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建议要将开征税费的权力统一收到中央,即要新增税收或规费名目,必须经过中央政府批准,但开征之后的减免权则可以下放到地方,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