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外企怎样避税
从税收上说,一方面,国内企业减税的呼声很高;但另一方面,跨国公司通过避税造成巨额的税收流失。虽然近年来我国的反避税调查力度一再加强,但仍有很多企业通过各种避税手段少缴税。甘肃省国税局工作人员刘浩(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可以看到,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亏损面达六成,“长亏不倒”现象非常普遍。
刘浩介绍,每年反避税可以给国家增加税金,尤其在外企比较发达的地区,比如江苏,每年通过反避税谈判收回的税款,可达上百亿元。
“十一五”期间,苏州市反避税工作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6亿元,补税16亿元。苏州作为一个省辖市,反避税补征税款在全国占到13.5%。“十二五”伊始,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亿元,补税3.5亿元。近6年来,共有7个案件单案补征税款超过1亿元。
这些跨国企业用什么办法骗过税务稽查人员的眼睛呢?
“转让定价是最常用的一种避税行为。”刘浩介绍,转让定价是利用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国外。
“说白了就是高买低卖,比如原料进价20元,成品却以10元卖出,制造环节不赚钱,企业处于亏损,而关联企业将利润算到国外母公司,在中国就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企避税的重点是企业所得税,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一种流转税,只对企业的盈利进行征税。
中央财经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一些跨国公司在中国确实有转让定价的嫌疑。尤其是有避税地联系的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显著地降低了税收负担。
该研究透露,跨国公司尤其是和避税地有直接联系的跨国公司,税前利润率要高于本土公司,这说明跨国公司有着更高的生产效率和利润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资产的税负,跨国公司比本土公司低0.1%,有避税地联系的跨国公司比本土公司低0.34%;单位利润的税负,跨国公司要比本土公司低1%,有避税地联系的跨国公司则比本土公司低4.4%。这反映出跨国公司,尤其是与避税地有直接联系的跨国公司,负担的税收要低于本土企业。
研究表明,高利润率和低税收负担,是跨国企业转让定价的一个特征。
不容乐观的监督
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反避税起步比较晚。
刘浩认为,税务总局在2008年颁布实施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是我国在反避税领域的一个重要法规。但比起很多跨国企业和会计事务所动辄十几层的避税设计,现在我国税务机关稽查的能力只有六七层。
他认为,人才的缺乏也限制我国反避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有业内人士透露,税务系统反避税处的一位处长是《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的起草者和重要推动者,是中国反避税领域顶尖的专家之一,国内税务系统工作人员都听过他的讲座。
但现在,他跳槽到一家国际会计事务所,担任转让定价、税务风险方面的合伙人,为跨国企业做避税方面的咨询。
“税务系统培养了很多税务人才,但一转眼就跳槽进了四大(国际上著名的四大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德勤、毕马威、安永)。”该人士称,跳槽后,往往年薪从几万元涨到上百万元。
让学生监督老师,肯定是有难度的。该业内人士说,我国税务系统应该创造良好的环境,吸引、留住这些高端税务人才,这样才能加强我国反避税领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