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天津3月1日消息 为缓解天津市严重缺水状况,筹集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同时考虑国家提高源水价格等因素,根据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请市政府批准的水价调整方案,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2年3月1日起,居民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由4.40元调整为4.90元,上调0.50元。其中:南水北调基金标准上调0.38元,疏导国家源水提价影响0.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