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主导煤电一体化惹争议
时间:2011-12-05 14:45:43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计划电”与“市场煤”多年博弈中,为了终结电煤价格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电力企业纷纷向上游的煤炭领域进军,以神华集团为代表的煤炭企业则利用煤源优势挺进电力领域。这一轮“煤电一体化”引发争议,支持者认为是终结煤电争端的根本出路,反对者认为是市场化取向改革中的倒退。
央企主导“煤电一体化”:是拉长产业链还是“大而全”
2009年以来,一场通过新建、并购、参股等向煤炭行业进军的行动,在我国电力行业悄然兴起。根据规划,未来5年,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五大发电集团煤炭规划产能将年均增长近30%,煤炭自给率由现在的20%提高至40%。
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五大发电集团都在大力扩充自己的煤炭产能。业内人士预计,到2015年,五大发电集团控股和参股的各类煤矿总产能将超过4亿吨。根据规划,未来5年,五大发电集团煤炭规划产能将年均增长近30%,煤炭自给率由现在的20%提高至40%。今年,华能集团煤炭产能达到6652万吨,到2015年达到1亿吨。五大发电集团中煤炭产能最多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已形成煤炭产能7275万吨,成为全国第3大煤炭企业。
与此同时,我国最大的煤炭企业神华集团也充分发挥“煤电路港航”五位一体的优势,加快电力板块的扩张步伐。截至目前,神华集团电力装机容量3826万千瓦,年底将达到4890万千瓦,成为全国第6大发电集团。
作为此轮煤电一体化的“先锋”,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提出,到2015年,煤炭自给率达到一半,2020年争取达到70%。总经理陆启洲说:“我们进入煤炭行业,不是为了卖煤,不是要搞多元化,而是要围绕电力行业,把上下游产业链打通,形成价值链,以增强我们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也有不少人对此持不同看法。华能集团副总经理寇伟表示,“煤电一体化”是电力企业的无奈选择,电力与煤炭两个行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破坏了工业体系的专业化,容易导致低水平的非集约化经营。内蒙古伊泰集团董事长张双旺说:“社会有分工,煤炭、电力都是大的行业,如果电厂供煤都实现很高的自给率,煤炭行业的煤卖给谁去?对国家而言,煤炭、电力,手心手背都是肉。做好了是‘拉长产业链’,处理不好就是‘大而全、小而全’。”
“煤电一体化”无法承担化解煤电之争重任
不少专家表示,用“煤电一体化”的办法解决矛盾不可取。专家认为,虽然短期而言,煤电一体化可以不用提电价、“内部消化”煤价上涨的影响,但长远看是“回避矛盾的做法”。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此轮“煤电一体化”中,发电集团是为了摆脱电煤价格连年大幅上涨、电力企业成本上升过大而举步艰难的困境而采取的措施。
数据显示,受成本上升影响,今年前8个月,华能等五大发电集团电力业务亏损超过100亿元。国家电监会统计表明,上半年全国火电企业亏损面达53.63%,16%的火电企业资不抵债。
实践表明,在近年来煤炭价格连续上涨的背景下,“煤电一体化”有效降低了火电企业的燃料成本。寇伟表示,今年以来,华能集团“凡是自己有煤发电的电厂”都是盈利的。神华集团凭借充足的自产煤供应,发电量水平连创纪录,7月5日集团日发电量突破6亿千瓦时,8月8日,集团所属国华电力日发电量突破6亿千瓦时。1至8月,神华集团发电量增长率近30%,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及五大电力集团,发电总量逐步接近装机容量相当于神华近2倍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机组利用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0%。神华集团副总经理王品刚说,神华集团发电板块今年至少可盈利90亿元。
目前,“煤电一体化”已经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2010年《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各种所有制的煤矿企业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为鼓励煤电联营深入推进,在项目审核批准方面会有特殊待遇。
但是,也有不少专家表示,用“煤电一体化”的办法解决矛盾不可取。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虽然短期而言,煤电一体化可以不用提电价、“内部消化”煤价上涨的影响,但长远看是“回避矛盾的做法”。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家廉认为,煤电一体化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煤电矛盾,关键还是要理顺煤炭价格,让电价也走向完全的市场化,把销售电价放开,做好输配电价改革。
警惕让电力企业背上新的不良债务
专家指出,在发电企业资产负债已经很高的情况下,再投资开采煤矿,无疑使资金面更加紧张,而且容易形成新的垄断。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在此轮“煤电一体化”进程中,无论是发电集团向煤炭行业的延伸,还是煤炭企业向发电领域的拓展,都以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为主要的参与者,国企都有扩张的动力,而无论成败,“煤电一体化”的结果都是由国家买单。
林伯强、赵家廉、国务院研究室范必等学者认为,尽管“煤电一体化”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化解煤电问题,但仍是权宜之计,不能作为解决煤电矛盾的根本途径,弊端明显:
首先,在发电企业资产负债已经很高的情况下,再投资开采煤矿,无疑使资金面更加紧张,如果资金链断裂,必将对国民经济造成不良影响;其次,容易形成新的垄断,很多电力企业希望复制神华集团“煤电路港航”一体化的模式,而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在基础产业领域引入市场机制,而这一模式无疑是一种新的垄断,是市场化改革的倒退;另外,2002年启动的电力体制改革提出,把电力的发、输、配、售分开经营,还要实行主辅分离,在老的辅业没有剥离的同时,发展煤炭产业又添新的辅业。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经过近10年来的高速发展,现有煤炭企业多数已经完成原始积累,资源价格不断攀升提高了煤炭行业的进入门槛,一旦煤炭行情出现较大反复,“高起点、高成本”进入煤炭领域的电力企业,无法与低点时进入的其他煤炭企业竞争,将导致电力企业背上新的不良债务。王品刚说,从专业分工来讲,煤电一体化不符合规律,与神华集团以资本为纽带的融合不同,有的电厂新建煤矿后,吨煤成本比同规模的煤炭高出近一倍。
专家建议,国家政策层面对于目前电力企业为摆脱困境而采取的“煤电一体化”措施应持谨慎态度,让其成为企业自主的市场化选择。同时克服体制、思想的难关,着力推进技术上已较为成熟的“煤电多联产”这一真正的“一体化”模式:在煤燃烧之前把煤焦油等有用成份提取出来,然后气化,把发电和煤化工结合起来,既降低发电成本,又提高能源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