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全国推行
时间:2011-10-12 09:32:10
来源:中国网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10月10日正式发布,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为销售额的5%-10%。修改决定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资源税改革,在我国已经酝酿多年,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施行意味着这一在我国已试点一年多的改革将向全国推开,这将对我国的相关领域产生影响。
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率为5%-10% 地方或增600亿税收
资源税按照“从量定额”的办法计征,即按照应纳税资源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纳税。在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产品的价格已较大幅度提升的情况下,资源税在这类产品价格中所占比重明显过低。
2010年6月1日,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率先在新疆实施,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即按照应纳税资源产品的销售收入乘以规定的比例税率计征。
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显示,今年前7个月,全国资源税收入为351.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8.8亿元,增幅为44.8%。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昨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资源税属于地方税,按照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油气资源税的计征办法和税率,地方财政收入将会增加,有利于增强地方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治理环境等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