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家明令禁止在生猪养殖中添加“瘦肉精”,对发现的非法制售“瘦肉精”的窝点和渠道,必须坚决查处、依法打击;部分生猪养殖户明知禁用、人为添加,主观恶意显而易见,社会危害极大,必须依法严惩;一些地方对“瘦肉精”非法制售使用行为疏于监管、严重失职,导致“瘦肉精”流入生猪养殖环节,造成严重后果,必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更为严重的是,少数动物检验检疫人员执法不严、有法不依、徇私舞弊,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给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必须毫不手软、依法严惩。下一步,联合工作组将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督查督办,坚决彻查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河南省政府表示,一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查处“瘦肉精”生猪,全力封堵含“瘦肉精”猪肉和猪肉制成品流入市场;坚决查处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行为,加强对猪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违法犯罪分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