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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解决我国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冲突

时间:2010-12-06 11:02:20

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表现在不同阶层对自身利益的诉求有了较为完善的表达机制,尽管其愿望要求和结果实现之间仍有不小的差距。这种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经济转轨的滞后。

中国经济转轨滞后于社会转型的主要表现,是本来能通过市场手段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利益分配,却由于政府公权的侵入而使得现有分配机制扭曲,受损利益团体对主持利益分配调解的政府的公信力提出了质疑。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的历史进程,是在以经济全球化为主要特征的世界发展大背景下,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转轨,由以集权、人治为主要特征的臣民社会向以民主、法治为主要特征的公民社会的社会体制转型日渐深化的历史进程。伴随这一辉煌而沉重的历史进程,为中国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所必需的稳定坚实的制度性框架亦日渐明晰。

在这一制度性框架生长发育的过程中,经济转轨起着主导性作用。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社会转型亦渐趋发生。但随后的发展表明,经济转轨在相当程度上滞后于社会转型,由此导致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的发生。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经济转轨进程加速,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内容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出台,金融体制改革、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日臻完善。

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迄今为止,中国经济遭遇到了三次不同程度的冲击。第一次是发生在1989年—1991年,国内政治风波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随着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国经济又一次踏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第二次是在1997年—2001年,期间经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0年纳斯达克泡沫破裂,2001年“9·11”事件,以出口导向型为特征的中国经济首次受到外需紧缩的压力。中国政府通过增加国内投资,特别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效地缓解了外部需求下滑对经济的拖累。中国于2001年年底加入WTO之后,出口规模日增,国家外汇储备从2001年年底的0.2万亿美元急速增至2007年年底的1.5万亿美元,年均增长57%,是我国GDP增速的5—6倍。第三次冲击是从2008年至今。发轫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造成极大的震荡,迄今仍没有确切明晰的企稳迹象。此次全球性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冲击大不同于前两次的影响。最大的区别在于中国融入全球经济的程度已今非昔比,因此受到的冲击也极为不同。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出口企业的大量倒闭,农民工的大批返乡,彰显出处于技术链底端的劳动密集型外向型经济应对风险的脆弱性。外向度畸高的中国经济因出口的急速下滑而出现明显的衰退迹象。为应对危机,中国政府及时大规模扩大公共支出,结合国内区域经济战略性布局,努力加强国内区域间资金、产业的合理流动和转移,通过国内生产要素流动效率的提高,进而带动生产效率的提升,以弥补国外需求的急剧萎缩。尽管外部环境仍旧扑朔迷离,但国内经济下滑的势头得到了很好的遏制,平稳增长的态势逐步形成。

从经济转轨的过程看,我们发现,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实际上在左右着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而经济体制转轨进程的复杂性所导致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垄断企业改革的延宕,甚至会让人揣测,经济体制转轨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市场发展的容忍度,这种容忍度体现为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即对主要商品生产的控制、对重要利益分配的控制)被市场挑战的程度。

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实质是政府公权逐渐与市场私权相脱离,政府公权主要用于对市场秩序的维护,而非与市场私权相纠结、利益相互输送、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政府所做的只是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而不是对市场主体应有权利的限制或剥夺,甚至深度介入利益的纷争,外假公义而内挟私心。按照“十一五”规划,2010年我国将完成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从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全成熟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为什么新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的矛盾和问题似乎越来越尖锐?而诸种矛盾和冲突恰恰发生在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人均产出都有了飞跃式的增长的背景之下。我们认为,矛盾和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不匹配上,或者说,经济转轨在相当程度上落后于社会转型,抑或说,社会转型所需要的利益诉求无法通过滞后的经济转轨来实现。经济发展已经不能承受社会冲突之重。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犹如中国发展之双毂,一大一小不均衡必将影响发展的质量和速度,甚至会使发展脱离既定轨道。

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表现在不同阶层对自身利益的诉求有了较为完善的表达机制,尽管其愿望要求和结果实现之间仍有不小的差距。这种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经济转轨的滞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体现在不同市场主体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而平等竞争,社会体制的完善体现在不同利益团体的利益诉求能够依法得到合理的满足,而政府则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和实施的监管者出现。中国经济转轨滞后于社会转型的主要表现,是本来能通过市场手段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利益分配,却由于政府公权的侵入而使得现有分配机制扭曲,受损利益团体对主持利益分配调解的政府的公信力提出了质疑。

比如当前的房价问题。近年,政府一再下决心对房价进行调控,但是,房价仍然居高不下。其中的问题,并不在于市场交易中房屋需求者与房屋供给者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其实是与我国的土地制度、财税制度密切相关,不改革土地制度和财税制度,土地财政现状就不会得到扭转。在地方财政的半壁江山需要依靠土地出让金来支撑的当下,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的博弈不会有结果,房价的理性回归也缺乏最为基本的支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这一基本矛盾的范畴内,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冲突或者不和谐是当前中国面临的主要矛盾。它体现在多个方面:市场配置资源机制不完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扭曲,城乡二元体制固化,公共服务体制落后,等等。所有这些问题,皆植根于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冲突。

以当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为例。生产决定分配,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会有什么样的分配方式。当前我国收入分配不合理现象极为严重,甚至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其根源就来自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平等竞争原则在生产领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由此决定了分配领域的不合理。收入分配不合理与社会的不和谐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些发达国家基尼系数比中国还高,但也没有听说已经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其区别就在于我国生产领域的市场化程度结构性差异严重,这必然造成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冲突。

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救亡压倒启蒙”的经历,那是形势逼人,迫不得已,但其造成的政治、社会后果也是有目共睹的。历史不能假设,但就眼下来说,我们仍面临着增长还是发展的问题,然而,目前已经不存在“增长压倒发展”的选择。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已经发展到了这样一个阶段,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转型,缓解甚至消弭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之间的矛盾冲突,这将决定着我们能否顺利实现第三步发展战略,能否推进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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