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省总人口为4425万人,到1978年就达到7067万人,25年间增加了2600多万人。这段时期出现了两次人口出生高峰:第一次高峰从1949年到1958年;第二次高峰从1962年到1973年,年均出生人口199万。这两次人口出生高峰为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埋下了伏笔。“十二五”期间,我省每年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将保持在860万至900万;年均出生人口将达到145万,平均每天出生3800人左右。
1978年以来,我省积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全省累计少生3300多万人,人口总量达到1亿的时间推迟了13年。人口数量的有效控制,形成了我省30多年人口抚养比较低、劳动年龄人口充裕、储蓄率较高的黄金发展期,对我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贡献率达四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