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份开始,国税总局开展了首批24家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自查行动。根据安排,大型企业集团需首先对2005年到2007年三年的税务情况进行自查。目前自查阶段已经结束,正步入税务部门进行稽查的第二阶段。
在自查期间查出的情况,补税、交滞纳金,不罚款,自查出的应缴未缴税款经稽查部门确认后,就地入库。税务总局对自查情况不满意的大型企业集团将进行抽查,第三个阶段是税务机关的重点检查。
CBN记者获悉,首批被查出问题的12家企业,问题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方面。国税总局已经将这些问题归纳总结下发至各省税务稽查部门,作为对第二批企业进行抽查和检查时的参考。
据了解,国税总局将在今后力争完成3108户大型企业集团的全部检查工作,“争取全部查一遍。”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处的一位官员最近在一次行业内会议上表示。
查出多项税务问题
这次被抽查企业的税务问题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企业集团及成员企业为职工超标发放通讯费、交通费等补贴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深圳发展银行的一个珠三角城市分行存在的问题,包括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总行下划手续费收入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信银行华北、华中和华南各有一个分行被查出企业所得税问题,包括向境外支付贷款利息未扣缴预提所得税,提前兑现国债差价收入,作为国债投资收益进行免税申报。
交通银行两个西部省份分行在营业费用中列支接待性质的费用未作纳税调整;2005年度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除企业所得税外,个人所得税也是此次被抽查企业出问题的焦点领域。
一种现象是,企业为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住房补贴等各种福利未列入个人所得征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这些收入都必须纳入个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深发展某东部城市分行、中华联合保险总部、中信银行武汉、天津和广州分行,不同程度存在补充养老保险、住房补贴、车改补贴以及交通补助等福利费用未列入个人所得征税问题。
除此之外,被抽查企业的超标准列支各种福利费用现象也很突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安徽、浙江和重庆公司,存在超标准列支职工交通费和通讯费等问题。
华电集团下属公司超标准计提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下属公司超标列支各项费用,包括电话费、佣金工资及福利费。
此外,在营业费等项目中列支企业职工的福利和补贴也较为突出。中信银行在办公费、修理费中列支职工补贴及奖励费用,光大银行下属分行在营业费用中报销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保险费。
上述国税总局稽查处官员表示,对于上述抽查出来的问题,税务机关将依法从严进行处罚。根据税务征管法,税务机关可处以税款0.5倍到5倍的罚款。
以后重点盯大企业集团
上述国税总局稽查处官员表示,无论是从国际惯例还是从税收来源的集中度上来看,大型企业集团都将成为未来的稽查重点。
国税总局对税源的分析表明,大企业集团对税收收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据透露,全国1.73%的纳税人缴纳了90%以上的税款,其中3108户大型企业纳税人缴纳了50%的税款。
2009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29530.07亿元,同比下降6%,减收1895.68亿元,下半年税收形势严峻。
但税收稽查部门自成立后的十多年间,对大型企业集团的检查一直没有进行。一个原因是很多企业的行政级别较高,“各地税务稽查机关进不了企业集团的大门,只有国税总局统一组织才得以顺利进行。”上述官员说。
国税总局从2006年开始注重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检查,对银行、保险、石化、电力、邮电、通信、铁路等行业的十个大型企业进行了税收专项检查,当年查补的税款接近两百亿元。
“从最近几年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型企业集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大。”上述官员表示,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很多大型企业集团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故意偷逃税款的很少,但是存在的税收问题却很大。
“我们总结分析了一下,主要是由于政策执行有些理解不到位,但是也有纳税意识不强的情况,也有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监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