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举报违规制售行为
《新京报》记者8月9日获悉,北京市卫生局已印发《北京市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为保障社区居民零打饮用水的安全,办法从现场制、售饮用水的生产、销售、维护及卫生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
根据规定,现场制、售的散装饮用水将每周测水质,对违规制售饮用水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举报,且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对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经营单位每周须检测水质
办法规定,现场制、售饮用水水质应当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经营单位应定期对机器运行和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
其中,每周检测水体pH值、浑浊度、每季度检测水质中微生物指标。检测记录将归档并保存1年以上,随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卫生执法人员将定期进行水体抽样检测。
现场制、售饮用水的经营单位,应给每个供水点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员,定期对供水点进行巡视。同时,配备相应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有条件的可建立水质检测实验室。
垃圾箱旁禁设自动制水机
此外,办法对制、售饮水机放置环境也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安装位置周围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制、售饮水机周边10米范围内不得存在禽畜饲养场、公共厕所、垃圾桶(箱、房)、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等污染物。现场制、售饮水机的净水出水口处须安装安全防护门,并保持正常使用。
个别饮用水站存卫生隐患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经营单位备案管理和现场制、售水站点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北京市部分小区内大约有1000余个制售饮用水站。它们目前大多由物业、业委会或企业运行管理,其中个别水站还存在着卫生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