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1.18万亿元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已安排资金5915亿元,分项目情况如下: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22亿元,占8.8%;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建设资金1253亿元,占21.2%;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60亿元,占7.8%;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703亿元,占11.9%;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资金260亿元,占4.4%;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结构调整资金585亿元,占9.9%;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投资2000亿元,占33.8%;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其他项目资金132亿元,占2.2%。
此外,2009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总量为9080亿元,比上年增加4875亿元,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93亿元,占5.4%;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建设资金2522亿元,占27.8%;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134亿元,占23.5%;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资金926亿元,占10.2%;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资金696亿元,占7.7%;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结构调整资金633亿元,占7.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投资1300亿元,占14.3%;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其他项目资金376亿元,占4.1%。
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无论是总量还是增量安排,均体现了保民生、保增长、保灾后恢复重建和调结构的基本原则和政策取向,如用于民生工程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比重,2009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9080亿元中占57.7%,2008年四季度及2009年合计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5915亿元中占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