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对所有在加出售的有机食品的标签及广告有以下规定:1、有机含量在95%以上的食品才可在标签上注明为“有机食品”;2、多成分产品其有机含量在70%-95%之间的可在标签及广告中标明“该产品为含有--%的有机产品”;3、多成分产品其有机含量低于70%的不可标明为“有机食品”,只可在产品成分一栏中标明具体有机成分的含量;4、标签及广告中必须标明认证其为有机食品的机构。而第1和第2项必须获得加方认证机构的相关认证。
目前,加拿大有机食品的进口来源地主要为欧盟、美洲及澳新等国。中国出口的主要为有机茶等加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