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明确提出。外资非正常撤离事件发生后,中方当事人要及时向有关司法主管部门申请民商事或刑事案件立案。如败诉的外国当事人在中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胜诉方可依法请求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