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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金融危机 中央对央企下达五条限令

时间:2009-01-06 09:49:53
中国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周一在此间表示,确保经济发展是中央企业的首要任务,中央企业的发展目标要略高于经济增长预期,企业经济效益要保持基本稳定。在应对此次金融危机中,中央企业要做到“五个不”。

这位官员所说的“五个不”是指:资金链条不断裂,经营业绩不萎缩,现有市场不丢失,新的发展机会不错过,发挥主导作用不打折扣。

在此间举行的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黄淑和介绍说,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央企业高度关注现金流动性和资金链安全,确保安全“过冬”。其中,中电投、中国海油等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回笼,做好资金储备;中石油等企业严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中国五矿等企业,不赌市场、不押行情,严控库存和贷款风险,收入、利润都快速增长。

中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已显著增强。中央企业在经营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管控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黄淑和称,多数中央企业的资金实力、产品质量、市场声誉、成本价格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市场话语权和资源配置能力明显增强。

其中,二00三年到二00八年,中央企业共实现利润三万九千亿元;二00八年末中央企业货币资金为两万四千亿元,比二00三年末增长了一倍。近几年,中央企业还核销了几千亿元的坏帐,夯实了资产。

1月5日的会议上,黄淑和还提醒中央企业说,受金融危机影响,市场需求萎缩,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价格下行的压力继续加大。中央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困难将进一步增加,尤其是一季度的困难将更大一些。

他希望中央企业继续防范风险,不管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什么变化,都要努力保持国内同行业领先,达到或接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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