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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食品安全受害者申请法律援助解决问题

时间:2008-09-26 15:57:40
9月24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草案)》。今后,再发生类似三鹿奶粉、苏丹红等因为食品安全造成人身伤害的案件,家庭困难的群众有望通过法律援助解决问题。

关于法律援助

23万市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草案规定,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市政府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参照市和区、县政府公布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北京市目前实行的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390元。全市符合低保标准的市民数量为23万人,这些市民均有申请法律援助的资格。

经济困难标准应适当提高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参照”的含义包括高于、等于和低于三种情况。就目前法律援助的实际情况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应该高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建议修改成“本条例所称经济困难,由市政府按适当高于市和区、县政府公布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制定公布相关标准,并适时调整。”

法律援助范围增加两类人

草案规定八类事项,经济困难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其中六项与国务院颁布的条例相同,北京增加的两项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产品包含食品的概念,类似三鹿奶粉、苏丹红等因食品安全造成人身伤害的案件,如果又是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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