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草案,中央财政拟从今年起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2008年拟安排收入预算700亿元。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议案说明。
700亿元基金来源四方面
谢旭人指出,由于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的不确定性、南方罕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及调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因素影响,今年中央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财政能否超收尚不能确定,难以从中安排资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
2006年中央财政建立了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目前尚有1032亿元可以动用。“从中调用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既不影响正常预算执行,也能适当满足今年恢复重建工作需要。”谢旭人说。
据谢旭人介绍,700亿元重建基金将从四方面筹集: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600亿元。其次,从车辆购置税中调整安排50亿元。第三,从彩票公益金中调整安排10亿元。最后,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0亿元。
基金使用将向人大报告
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一是因灾倒塌损坏民房的重建补助;二是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恢复重建等。
据了解,700亿基金中,将安排400亿元,专项用于补助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重建住房。
谢旭人表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安排使用情况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他还特别提出,要抓紧制订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使用办法,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透明度。
会议内容
三部法律草案上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日上午开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李重庵、乔晓阳分别作的关于国有资产法草案、循环经济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情况的汇报。
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这三部法律草案。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条约审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还审议了四项公约条约议案。分别是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议案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议案
●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
●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引渡条约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