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的要求,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应有环保声明,如“为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等内容;塑料购物袋还应有警告语和安全性说明,如“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幼儿”等,直接接触食品塑料购物袋应标有“食品用”字样。《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还规定,塑料购物袋的标识需要明确袋的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公称承重等,如名称分为塑料购物袋(普通塑料购物袋)、降解塑料购物袋、淀粉基塑料购物袋(淀粉含量应不小于15%)等。其中,塑料购物袋的标识要用醒目的颜色,应不易褪色或脱落;可以采用印刷或喷涂等方法,但应不损害塑料购物袋的性能;每个塑料购物袋一般为一个标识,如有必要,可予增加;标识应位于塑料购物袋的明显处,塑料购物袋还应明确标识生产厂家名称等信息。
《塑料购物袋》则对塑料购物袋的感官提出了明确要求,塑料购物袋一般为树脂本色或白色,其他颜色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塑料购物袋不应有明显异嗅;袋膜应均匀、平整,不应存在有碍使用的气泡、穿孔(不包括透气孔)、塑化不良、鱼眼、僵块、丝纹、挂料线、皱折(不包括折边等正常折叠引起的折痕)等瑕疵;有印刷的塑料购物袋其印刷的油墨应均匀,图案和文字应清晰、完整,印刷剥离率小于20%。 标准还对塑料购物袋的术语与定义以及提吊能力、封合强度、漏水性等物理力学性能,塑料购物袋的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提出了要求。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