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通知还要求国家质检总局要加快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定醒目的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研究推广塑料购物袋快速简易检测方法,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
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去年年底开始,国家标准委已经启动了塑料购物袋相关标准制定的调研工作,目前整个标准制定工作计划已经全面启动,所有标准都将于国务院设定的6月1日大限来临之前全部出台,这些标准既包括产品标准,也包括国务院通知要求的检测方法标准。
据了解,目前中国并没有专门针对塑料购物袋的相关标准,也没有针对厚度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的产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