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监测,今年7月、8月和9月,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5%,达到《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为保障本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决定向本市低收入困难人员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针对物价上涨而发放临时补贴,这在本市尚属首次。由市民政部门管理的、现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全部对象共约23万人,此次全部包含在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内。临时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发放期暂定为2007年10月到2008年2月。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多个部门还将持续监测消费品价格变动情况,如物价回落到上年同期水平3个月后,将停止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如暂定应急救助期内的消费品价格上涨幅度持高不降,将持续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并在明年低保标准测算及调整工作中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