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
喝一瓶可乐,吃进去10.6克糖;吃一桶薯片,吃进去2.1克糖……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希肯国际文化艺术(集团)公司董事长安庭打开手机相册,给记者看着一张张食品饮料包装上的营养成分表,这些是少数标注出含糖量的,而照片中绝大多数食品饮料都没有标注出含糖量。
“大人不用说了,小孩子得吃进去多少‘隐形’的糖?”安庭委员呼吁在食品包装尤其是儿童食品包装上标注糖分含量及警示语,别让孩子们在不知不觉间摄入过多的糖。
超市寻觅 包装上难见含糖量
关注糖这个话题,还得从一年前偶然看到的一个BBC纪录片说起,片名好像是叫《糖的真相》。让安庭记忆深刻的是其中提到的一个问题:我们这代人和上一代人(以欧美人为例)摄取的主食量基本一样,肥胖率却高出许多,排除运动等因素,糖是两代人饮食结构中非常主要的区别,许多零食中都含有大量的糖。
“身边亲友的孩子确实挺多小胖墩,糖是否在无形中包围着孩子们?”安庭特意到超市逛逛,糖果类就不去关注了,他专盯着饼干面包、酸奶蛋糕、果汁饮料这些孩子们爱吃的零食,发现只有少数几款在营养成分里列出了糖,绝大部分都没有含糖量的踪迹。“可配料表里都有糖,有的糖的位置还排在第二位。根据我国法规,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也就是说越排在前面的含量越高。”安庭指着一款酸奶的配料表照片说,第一位是生牛乳,第二位就是白砂糖。孩子们常吃的面包、蛋糕,虽然没有标注含糖量,但是在网上一查制作方法,有的面包300克面粉就要配上60克的糖。
追求口感 含糖量不受约束
安庭想就此提交一份提案,希望人们能够关注“隐形”的糖。在写提案前,安庭查阅了很多资料,一查还真吓一跳。他查到的公开数据是:2008年每个中国人平均吃下19.6公斤的糖,相当于每天吃了50克糖,与30年前相比中国人的糖摄入量整整上升了5倍。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儿童一日三餐外还有各种零食,极易造成热量摄入严重超标。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我国约有63%以上的青少年儿童每天都有吃零食的习惯,且时间多集中在晚上。2017年5月发布的《中国儿童肥胖报告》指出,我国儿童肥胖率不断攀升,目前主要大城市零岁至7岁儿童肥胖率约为4.3%,7岁以上学龄儿童肥胖率约为7.3%,如不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预计到2030年相应的超重肥胖儿童人数将增至近5000万人。
但是安庭没有查到对“儿童食品营养指标、安全指标、添加剂使用应遵循的标准”,这就导致以追求“口感”为市场目标的儿童零食类厂商长期迎合儿童特有口味,在没有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各类蔗糖、果糖等添加剂成为了儿童食品(特别是零食类食品)长期以来的“当家主角”。其糖分含量及其表达不受约束,儿童与家长也不易从包装中识别,从而很容易受到商品包装信息的误导。
细化法规 含糖量必须标示
安庭在调查时发现,目前欧洲所有的食品在包装上都明确列出了每百克脂肪、盐和糖的含量,提示顾客健康饮食。南美洲的智利等发展中国家,也出台了《食品贴标签法》,规定对于高热量的食品或饮品须做出醒目的警示,让消费者能够快速辨识成分中的威胁因素。根据智利食品“贴标签法”,这些黑色标签必须贴在产品的包装正面,并且包装越大,标签也要越大。
目前,我国的食品营养成分表仅仅列出每百克中碳水化合物、钠和脂肪的含量,并不显示糖和盐的具体含量,更无任何警示语。安庭认为,虽然政府部门不宜直接干预居民的生活方式,但却可以从供给的商品着手进行相应的规范,至少要求生产商在其商品包装上做到告知与警示,这一点是有操作性的。
在具体操作上,安庭建议可以对《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的成分或配料表进一步细化,要求食品必须标出相应成分的含糖量及其折算的卡路里数值。在食品行业应尽快对儿童食品含糖量做出科学的安全标准,并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含糖量做出约束与规范。还可参照“1991年《烟草专卖法》规定烟标上必须标明‘焦油含量’和‘吸烟有害健康’字样”的范例,在《食品安全法》中增加在含糖量高的儿童食品中标明“过度摄入糖分有害健康”等警示语,用规范的字体字号给予标出,提醒消费者规避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