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媒体“瓶装饮料也要慎选慎饮”的报道,经调查、分析、研究,我协会做如下说明:
1、在GB 10789-2007《饮料通则》标准中,饮料分为11大类:碳酸饮料(汽水)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茶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风味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和其他饮料类,标准中对每个类别都有相应的说明和规定,目前我国涉及饮料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31个,基本涵盖11大类饮料的食品安全要求。
2、饮料中可以使用食品添加剂,凡按照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生产的饮料,均是安全的。
3、饮料产品的名称,应严格执行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对食品名称的规定,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4、部分饮料的主要作用是补充水分,部分饮料的主要作用是补充一定量的营养物质(如蛋白质、维生素、纤维素……等),同时享受愉悦的口感,消费者可阅读饮料标签中的配料表或营养成分表,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5、饮料行业是一个对消费者负责任的行业,严格遵守国家标准规定进行生产和名称标示是各企业应尽的责任,凡符合标准的瓶装饮料都是安全的,消费者可放心饮用。
特此说明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