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代表就饮料制造的取水量范围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饮料制造的取水量不包括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基建、消防和生活区用水。在讨论饮料制造取水定额指标时,各企业意见不一,各地原水硬度差距很大,各类产品制造工艺差别很大,尤其是原料处理、装备用水、包装容器、杀菌型式、生产规模等的差异,要求各企业达到统一的单位产品取水定额不太现实。座谈会上对草案中浓缩果蔬汁、含乳饮料的取水指标和调节系数都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为了符合GB/T 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同时又不失标准先进性、实用性,并激励各企业积极做好节水节能的工作,赵亚利秘书长提议把饮料制造取水定额标准分三个等级:标准级、良好级、优秀级,得到参会代表一致同意。
本次座谈会后,将出台新的饮料制造取水定额标准草案,并通过邮件继续征求参加本次座谈会企业和人员的意见,在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之前,将进一步征求本标准起草单位的意见。
(中饮协)